「追回健保溢付款,全民拒當冤大頭」,民進黨立委王榮璋、黃淑英昨天表示,93年及94年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總額點值結算後,健保局溢付106億元,應依法計算利息並追回,不能由全體被保險人買單。健保局副總經理黃三桂表示,健保局會很謹慎處理追回溢付款,不會成為呆帳。

 

王榮璋表示,各地醫師公會日前串連抗爭,提出分期攤還且免除利息,以及取消抵押品、保證人等不合理要求,呼籲健保局今日與醫師公會協商時,不得就上述條件妥協,否則健保局就是瀆職。

 

黃淑英表示,健保局公布9394年追扣醫療費用分期攤還作業須知,相較92年已放寬許多,包括最多分24期,利率約為百分之1.9,換票次數無限制,但醫界尚不滿足,要求延後執行。

 

王榮璋說,健保局早在91年就訂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欠費分期攤還作業須知」,當初規定分期最多不得超過12期,利率依民法規定為百分之5,換票次數限2次,他要求健保局追討健保溢付款應依91年的一般性規定辦理。

 

黃三桂表示,健保局會堅持醫院償還溢付款必須有抵押品及保證人,且不得免息,因為這筆錢是健保局向銀行借的,遭追扣的醫院必須支付利息,民間團體也力挺健保局追討9394年給各醫療院所的溢付款項。

 

醫師:沒有付利息義務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昨日發布新聞稿,對此表達遺憾。全聯會強調,醫療院所並未向健保局多申報費用,而是健保局因應總額制度,每月「暫付」預估費用給院所。「醫師沒有向健保局借錢,是健保局自己溢付,此與一般民眾欠費,或是北、高兩市欠費性質完全不相同;醫師原本就沒有負擔溢付款利息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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