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今年度獎金四點二一個月,明年度的獎金預算是根據正式員額薪資總額的二點三四個月編列績效獎金,考核獎金則依一點八四個月編列,合計獎金最高可領到四點一八個月。按此計算結果,健保局明年度編列績效獎金四億餘元,考核獎金三億餘元,合計七億餘元。

 

依目前法律,健保局之定位與屬性屬政府行政機關,全民健保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健保局向民眾收取保費,是政府執行公權力,依法積欠保費可以直接強制執行,根本不是公營事業,不應比照一般公營事業編列績效獎金。健保連年虧損,還每年編列獎金,令人非常失望。

 

所謂二代健保法目的,主要著眼於增加健保費收入,根據修正案的設計架構,健保將採用以「家戶總所得」取代的「薪資所得」計算保費,雖然總保費收入增加,但是比以前的計費似乎比較公平合理。可惜,杜絕醫療不當浪費、藥價黑洞和減少作業弊端等已知的問題卻仍無解。

看來,解決健保費和健保弊端,立法開放不同之全民健康保險機構法人設置,改變目前健保局壟斷情勢,形成市場競爭提升經營效率,未嘗不是可行方案。

(作者為醫院管理從業人員--賴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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